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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真善美境界

1999-08-27 来源:光明日报 焦坤 田成义 我有话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就其带给社会的生机和活力,要远远甚于它对人的精神世界的负面影响,更何况,正如只有选择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一样,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我们唯一理性的抉择。但我们同样必须承认的是,市场经济因其信奉利益至上的原则,对人的精神世界产生了诸多的负面影响。这一负面影响的情形正如许多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的那样:竞争与商品经济,几乎使人们陷于疲惫追逐而无暇旁顾,这种人生态度直接导致了诸如拜金主义、利己主义、道德相对主义之类错误人生追求的出现。与此同时,对真善美理想的追求则显得越来越冷漠,人们仿佛已不再相信崇高,不再推崇利他主义的精神境界。这或许正是理论界呼吁人文精神重建,意识形态领域疾呼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缘由。

孙慧玲的新著《人格境界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选择人格境界这样一个角度,来展开自己的思考,通过对生命之真境界、生命之善境界和生命之美境界的逻辑展开,给我们详尽勾勒了人生在精神层面上应当有的三大追求的基本风貌。这或许正是黑格尔说的“世界精神”转向内心,回复到自身的一个基本含义。显然,置身于市场经济时代的中国人非常需要这种超越物之羁绊回归内心精神世界的理论指引。

该书在论述有关问题时因其理论阐发的深刻性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说教味。我们发现,已有的一些讨论人生问题的著述,常常会给人们说教的味道,究其根由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作者缺乏对所述问题真理性的深刻开掘。马克思曾有句名言:理论只要深刻就能征服人。《人格境界论》可谓是对马克思这一名言的再次印证。譬如在人格之真境界的论述中,作者以人的社会性存在作为逻辑出发点,通过对历史与现实的理论考察,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真我的境界也就是“社会我”、“集体我”之境遇的实现。该书在逻辑体系的建构方面也显得较为严谨缜密。黑格尔曾说过:“真理在体系中”。在《人格境界论》中,作者把整个理论观点的逻辑铺排作了如下的演绎:现实社会生活中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社会我”是人格境界追求的逻辑出发点,这也是人格之真追求的逻辑出发点,由这种“社会我”(“集体我”)出发,经过“道德我”的中介,自我人格自觉自愿从而也是自由地接受道德律的约束与规范,从而达到人格之善的境界。但这个“道德我”的境界不是人格境界追求的最终目的,因为在生命的心路历程中约束与规范自我决不是目的而只是达到自由全面发展自我的人格的一个充分必要手段,因此,“道德我”之人格境界的最终目的是走向自由全面发展自我心性的“审美我”阶段,这亦即人格之美的境界的实现。“审美我”作为对“道德我”的超越和提升,构成人格境界的更高层次方面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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